学院各单位、全体教职工:
学院2016年度总结表彰工作即将开始,为更全面、有效地反映学院各单位及教职工的表现,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已将《机械工程学院先进集体个人年度表彰试行条例》(附件一)进行修订。今年的年度表彰将采用个人申报、系部中心所汇总核实、学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请各位系、部、中心、所负责人按《机械工程学院先进集体个人年度表彰资料收集要求》(附件二)的要求,整理填报《机械工程学院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电子版汇总表》后,于2017年1月3日前单位统一交党政办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njing@tyut.edu.cn。所有附件内容请各位系、部、中心、所负责人在“OA办公”系统中查阅。
附件一:机械工程学院先进集体个人年度表彰试行条例
附件二:机械工程学院先进集体个人年度表彰资料收集要求
附件三:机械工程学院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电子版汇总表
机械工程学院
2016年12月23日